日前,安徽省歙县《关于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意见》正式下发。由歙县检察院、县林长办共同发起的“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在该意见中得到进一步明确。通过“林长+检察长”两长协同推进,加强检察机关与林长办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和林长办统筹谋划、协调监督等职能作用,强化对林长及相关部门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法律监督,以司法手段推动林长及相关部门落实管林治林责任,深入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
《意见》明确,通过歙县检察院与县林长办双方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办案联动、宣传联动、业务交流等五项机制,进一步加强刑事监督、行政监督、执行监督和强化公益诉讼四方面监督,积极构建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
《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推动县乡村三级林长及相关部门落实依法治林管林责任,提升歙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森林资源资源管理水平,为歙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和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